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让你在几年之内都不能重新申请,那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人还有没有诉讼的权力,那就来了解一下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公司被吊销是否能作为诉讼主体?

可以。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的精神进行了确认,该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1.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实体上仍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筹集注册资金,挂靠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未实际投入自有资金)的,只要其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相符,筹集的注册资金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其他条件的,应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 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参加诉讼的,如其不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情形,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则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应当承担清算责任;如其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开办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对投资不足或企业设立后抽逃资金的行为承担责任。责任方式有注册资金的全部清偿责任,有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也有对善意债权人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清算责任问题。

1. 清算主体。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国有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各联营投资主体,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或董事会;独资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唯一投资人。

2. 清算责任。即在企业终止后,由清算主体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以及《企业法》,在限定期限内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法律责任。当清算主体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时间内不履行清算义务,或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客观上致使企业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债权因此无法全部实现的,清算主体应当对此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清算程序。《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企业不按正规的程序交税这是可耻的,这是严重的违法了公司法的条例,但是除这些之外,企业还是有自己的诉讼权,因此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诉讼的主体依然存在,在法院上,企业可作为被告也可作为原告。



·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
      试用期为用人单位和新员工之间提供了又一次双向选择的机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新员工都有权做出去留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不再雇佣新员工,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天通知新员工吗?下面我们就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这一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解答。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表面上我们看见公司的整个运转状况都是由公司的高层人员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但是实则公司的经营都是要受我国公司法的法律制约的。除了公司的法人变更,法人注册等这些比较重要的事项以外,小到公司章程的变更都要遵循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


·股票股东变化什么时候公布?
       一、股票股东变化什么时候公布? 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资格取得 1、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可以,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许多人听到公司快要倒闭是,而担心自己的保险证明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告诉您不必担心企业倒闭了保险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具体来介绍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供您了解。一、企业倒闭了保险怎么办企业破产的时候,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大都具有非违法性、低风险、高收益、策划性等特征。对于自然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税负,大...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 设立公司,需要准备公司设立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最关键的是还需要准备公司章程。那如果公司已经设立了,部分股东想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的章程应当是怎样的呢?以下我们为您提供章...


·诈骗成立公司辩护词写了之后对自己有用吗?
      诈骗成立公司辩护词写了之后对自己有用吗?是有用的;辩护词一般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辩护词的格式关于___...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变更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变更,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一、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的法律规定贯穿的原则是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被收购公众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而对收购者课以法律上的义务。   1、强制要约。当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30%时,必须对目标公司所...


·公司法最新修正案调整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最新修正案调整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在我国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调整公司的经营和市场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基本都需要遵循公司法。不过,时代总归是在不断地变化,自然我国的公司法就是要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而进行调整。否则的话,公司法就无法适应时代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