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的涉案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毕竟不是没收这些物品,因而即使是查封、扣押、冻结也是有期限的,那究竟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长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探究法律、法规可知,目前我国关于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以下法律和规章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扣押物的处理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7条:“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第219条:“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本案被告公安分局也是根据该条来作为自己的没收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对第221条:“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第222条:“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案件的侦查期限问题确实作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是,在上述法律、规章中关于涉案财物扣押期限和侦查期限的规定明显存在以下的问题和不足: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扣押后应当退还的财物只规定:“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但是,应当在财物被查扣后多长时间内查明与案件无关却没有规定。这样,就必然导致“应当在三天内退还原主”的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无期限的规定。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其实有相应的要求,要是这些物品需要没收的话,那才会上缴国库。当然到了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之后,一般就是要退还给当事人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扣押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怎么判?
      许多人因为某种意义的关系需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也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作假的行为,但是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经无形的触犯到我国刑法的规定了,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


·抢劫罪刑法修正案关于加重类型的规定有哪些
      抢劫罪顾名思义,对他人进行抢劫的行为,它作为一种常见的犯罪类型,听起似乎来不是很恶劣,但是其实在真实案例中,抢劫罪在很多情况下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因此,抢劫罪刑法修正案依然规定了关于加重类型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进行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抢劫罪加重类型 1、入户抢劫。对于...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一、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


·集资诈骗罪构成特征是如何样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
      公民人身受到了他人的故意伤害后,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起诉条件才行,究竟受害人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他人故意伤害罪要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国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


·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刑期的一种刑事处罚,同时这也是我们在刑事案件中经常看到的一种处罚。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一种基本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一...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财产类犯罪,但却不属于职务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对职务侵占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需要考虑犯罪的数额。其中,具体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那是有所区别的。为大方便您将两者区别开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


·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其实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一直以来就没有在社会上彻底的被杜绝。主要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犯罪分子总是以各种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法来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尽管如此,我国法院对于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查处却从来都没有停止下来。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