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只要对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向对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应当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那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为了支撑自己的请求需要提交证据,那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有上述四种过错行为的离婚案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怎么进行损害赔偿?
1、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在实践中,很多无过错方既不同意离婚,还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法律上不允许,法律不允许婚内赔偿。
2、提出的时间:作为原告的无过错方或者作为被告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案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进行损害赔偿。不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法院判决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3、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情节、财产实际情况,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再拿出财产的10%-20%进行赔偿。
二、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
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包括四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重婚行为
判断重婚的标准:有配偶者与他人领取结婚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但不领取结婚证,对外以夫妻相称。
重婚证据形式:结婚证;身份证;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
重婚证据获取方式:到婚姻登记部门获取;到邻居、物业、单位、居委会、亲戚等出具的书证;房屋车辆的所有和使用情况。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判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形式: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房屋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情况。
制裁与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们要严格的把握,不能滥用,如果滥用有可能会涉及到人权。法律做这么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其他的行为也被包括进来,比如通奸、一夜情,我们认为只是道德层次的问题,不能上升为法律制裁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主要证据形式: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报告(法定证据);医院诊断、病历(辅助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法律规定的是家庭成员。法院都是要依据家庭暴力指南判的,现在法律规定叫家庭成员,比如不是丈夫打的,是公公打的,公公的解释是说,我本来打我儿子的,我儿子躲开了,我打到媳妇了,我们有法医鉴定报告,虽然不是她丈夫打的,但但是因为共同居住生活,也是属于家庭成员,而且他确实使用了暴力,女方必须要离婚,法院判决家庭暴力成立,多判了20万。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实施家庭暴力更为严重,我国婚姻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家庭暴力是2001年修改婚姻法才增加去的。有人说家庭暴力的增加是重复的,家庭暴力也是虐待的一种。我们认为家庭暴力一定要单独提出来,有的家庭暴力情况,虐待包含不了,比如说家庭暴力,我只打了一次,不是长期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但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虐待是要构成刑事犯罪的,作为法律概念把它们清晰的分开,更重要。
虐待的方式和家庭暴力还不同,虐待的方式有很多,除了家庭暴力以外,长期的打骂、不给饭吃、让他受冻、有钱不给看病等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这些都可以构成虐待,构成刑事犯罪。目前遭受虐待遗弃的家庭成员一般为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现在有的人提出来精神虐待也算虐待,这确实没有证据做证明,现在法律概念不包括精神虐待,就是包括肉体、能表现出来、有证据证明的。
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另一方此时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但需要注意,就一方的过程行为来看,必须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


·怎么起诉抚养权中的抚养费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离婚的,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夫妻双方还是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后,只有一方才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该怎么起诉抚养权呢?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青年人的思想比较开放,因此在男女爱情以及性行为上比较开放,导致的后果就是很多女性未婚先孕,绝大多数是不愿意生育小孩而去意愿进行堕胎,但是也有生育的情况,那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未婚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件号:...


·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在我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不管是离异还是再嫁,作为父母都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作为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尽孝尽责。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遇到特殊情况,很多人不清楚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一、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根据法律规定,侄女与叔叔...


·如果男方结婚证丢失还能离婚吗?
      结婚证失丢的,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如果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外遇女方财产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1、符合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婚姻诈骗不构成犯罪辩护词怎么写?
      婚姻诈骗不构成犯罪辩护词怎么写?婚姻诈骗无罪辩护词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