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青年人的思想比较开放,因此在男女爱情以及性行为上比较开放,导致的后果就是很多女性未婚先孕,绝大多数是不愿意生育小孩而去意愿进行堕胎,但是也有生育的情况,那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未婚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件号:

乙方: 身份证件号: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 抚养费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了小孩 ,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

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 抚养费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余下 分 付清,每年支付 元,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 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提出其它要求。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履行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甲方和其家人不得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举报或者泄露该事情,不得骚扰乙方的工作和生活,如甲方违约需全额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抚养费。

五、乙方也必须办证其与家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得骚扰甲方和小孩的生活。 六、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意愿和以上所签定的协议负完全责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和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

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未婚生子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是严令禁止的,但是如果剩余下来了就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有的时候双方需要签订抚养费协议书,这样就能够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男女一方悔婚结婚彩礼该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发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的区别有哪些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样走的?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样走的? 我国婚姻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现在越来越多的未婚夫妇想要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并去公...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


·男的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
      男的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


·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
      在现实的生活中,一部分的夫妻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离婚时也引发一系比较复杂的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甚至是彩礼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在此情况下,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下面由我们为您搜集资料,给您解答。一、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结婚后给的彩礼、聘金属于共同...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除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吗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吗1、共同房百产是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的。2、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3、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度一人的名字了,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法律上夫妻还是各享50%产权。4、如果一人的部分知产权转让给你,共有人...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后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婆出轨后离婚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


·离婚诉讼被告无法到庭的话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无法到庭的话怎么办?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