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我们都应该知道的,就是我们城市中经常看见的一些高楼大厦都是属于建筑,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进行建筑质量的检测等等措施才可以投入到市场上使用,因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的人身利益,所以这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或业主)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暂行规定》第2条: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建筑工程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为三类:1.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的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总结建筑工程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实例,我们可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呈现出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等特点。1.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众多工程质量实例充分证明,为满足各种特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2.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而且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温州中银大厦因质量不合格被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00万元。3.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数是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质量方面的原因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

(二)施工方面的原因

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违反施工要求。通过在工地上的调查,发现在工地上常常看到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

(三)施工技术人员方面的原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己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

(四)监理方面的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尤其是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目工程验收,全靠现场监理人员质量把关。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的性质、常见的处理方案有: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卸荷、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例如,结构裂缝,根据其所在部位和受力情况,有的只需要表面封闭保护,有的需要同时作内部滋浆和表面封闭,有的则需要结构补强等。在确定处理方案时,必须掌握事故的情况和变化规律。如裂缝事故,只有待裂缝发展到最宽时,进行处理才最有效。同时,处理方案还应征得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和分析的一致意见,避免事故处理后,无法做出一致的结论。

(三)事故处理的鉴定

事故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做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做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是怎么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建筑如果投放到市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市中心的商场里面,人流量都非常的大,如果没有好好检测质量,那么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仲裁时效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 以下详细的介绍玻璃幕墙四性的检测依据: 1、玻璃幕墙抗风压性能检测:指幕墙在与其垂直的风荷载作用下,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不发生任何损坏的能力。 2.玻璃幕墙气密性能检测:...


·带有章印的劳动合同才有效吗?
      带有章印的劳动合同才有效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


·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是员工,但此时不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劳动者也觉得对自身利益无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就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那现实中,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目...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一、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如何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不管是对一般的劳动者还是农名工,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要是有拖欠行为的话,很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此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


·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工资证明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用的无论是买房还是贷款以及升学,而其中像是工伤认定有些时候也会需要递交工资证明,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一)下面为您解答工伤认定要工资...


·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在生产车间,职工操作不当的话,容易被机器弄伤,职工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就要抓紧做工伤认定了。单位在这方面么有尽到义务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就是负责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