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

代通知金的赔偿数额是平时的工资而不会将年终奖包括在范围内。

“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实务中俗称“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

“代通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并不是我国劳动法律中的一个正式名词,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深圳在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将该制度引进,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移植了该做法,在法律中确立了“代通知金”的制度。
综上所述,就算是在年末要发年终奖的时候被突然辞退也不能直接将年终奖的发放标准作为是代通知金的数额底限,因为代通知金具体的数额是根据员工的工资而不是实际能够得到的奖金为标准的。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1、如果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下不构成工伤。 二、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误工费一般是有计算依据的,下面,律图小编就简要讲述一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需要医院出具证明是否存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当我们遭遇工伤的时候,想要获得工伤赔偿,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了,但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写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就此为您提供一些关于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和关于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的模板,供您参考。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 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基数怎么算才合理合法
      国家为了保障妇女权益,提高生育率,对产假的时间做了适当的延长,但是与此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增加了相对于的负担,有的企业就不愿意录用女性职工,甚至在哺乳期对女职工做出辞退。关于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相关规定1、我国为了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在女性怀孕、生产、哺乳期期间单位不得擅...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


·辞退员工还要给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员工还要给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合同中,对劳动的终止时间没有进行约定的合同。它一般情况下会用于在单位工作时间已经很长时间的员工。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几种情形之下,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条文,我们通过摘录的相关条款给您介绍下。...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