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视觉开发工作者来说,眼睛是工作所需。但如果用眼不当,很容易造成眼部实际工伤,不仅不利于事业发展,更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么,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九、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3、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4、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2、双眼矫正视力≤0. 8。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眼睛十级工伤属于较轻工伤,主要包括矫正视力小于0.8等两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相关律师咨询,或许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的意见。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根...


·劳务派遣合同给用先仲裁在诉讼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劳动方面的争议纠纷还是比较多的,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这两种途径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当然它是存在着一个先后问题,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合同给用先仲裁在诉讼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劳务派遣合同给用先仲裁在诉讼是...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 (一)法律规定 《...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当员工在用人单位受了工伤的亲况下,员工是否做工伤鉴定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当然,在确定做工伤的情况下,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那么在烟台,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我们根据问题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可以讨要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如果一年内不提起仲裁的,公司就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则不受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时间的限制,而是...


·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发。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三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 老人、未成年人、妇女一直都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说不管是道德义务上来说还是法律义务上来说都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保护,但是老人不用工作所以在工方面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未成年和女工方面,那么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来给...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很多年轻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在辛苦工作买到房子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对房子进行装修,房子的我们长期居住的地方,对我们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装修的油漆,其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多少?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多少?辞退员工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