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基本上只要是公司等主体所犯的罪肯定是涉及到市场的大规模经济而必然会造成很严重的秩序破坏,而单位不像公民一样能够作为自由的主体可能对其采取各种处罚方式以达到最佳的效果而最多只能采取财产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一、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涉嫌犯罪的,大多数为经济犯罪,一般会对单位处以罚金,并没收犯罪工具和犯罪所得

对单位的处罚方式: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对于单位来说价值最高的事物就是其所拥有的财产,所以将单位的财产剥夺作为一种处罚也是对单位最严厉的处罚,但是单位说到底还是由公民组成而可能会需要对主要负责的人进行其他处罚。




·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


·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一、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 文种”组成,分两行行文。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公安机关代称、程...


·刑事案件中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人民检察院审查...


·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共同犯罪立功要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预备犯罪一般成立的是预备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成立预备犯的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预备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要注意,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是“应当”。所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对预备犯从宽处罚...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受贿案最新司法解释的消息,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 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


·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没有被判刑的人关在看守所,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但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人,不履行或是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害,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无锡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犯罪是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进行了侵犯,一般情况下能够构成此罪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当然法律要求必须要利益职权进行犯罪。那么您知道在无锡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