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讯逼供罪主要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之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造成伤害,如果致人伤残、死亡,就会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也就会形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那么怎么会造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一、转化犯,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此处的立法理由主要是:看构成该罪的暴力程度是否足以囊括故意致死和故意致人重伤的暴力,如果其规定足以囊括,一般是不会存在转化犯的。刑法中很多罪名对暴力程度都有细致的划分,比如上述的刑讯逼供罪,其暴力程度只囊括轻伤,又比如277条的妨害公务罪,其暴力程度也只是到轻伤。再如绑架罪,其暴力程度囊括到了致人死亡,所以不存在转化犯的情形。当然,暴力程度只是划分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准,有的情况下可能还要结合主观罪过的内容进行划分是否存在转化犯。暴力程度也是划分民事和刑事的一个重要界线。
二、刑讯逼供是有转化犯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

刑讯逼供在我国是严厉禁止的,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讯逼供构成犯罪,按暴力取证罪论处,那么在此时司法工作人员就变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关于刑讯逼供罪的内容,可以访问相关的法律网站。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共多少个月?
      (一)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


·偷税漏税罪怎么判刑处罚?
      目前已经没有“偷税漏税罪”这一罪名,现在相关罪名为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应该怎么量刑?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一般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没有累犯等限制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而无罪辩护的...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
      信用卡透支多少钱判刑?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


·2023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其实我国对死缓犯作出了一个新的规定,即此时被判死缓的罪犯,其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法官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也就是日后由死缓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对实际的服刑期限有更为严格的要求。那2018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顾名思义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很明显,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一直不断的加强打击和制裁力度。下面,就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给您做详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