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经济越来越好,不管是打工者还是商人都感觉到了无形的压力,特别对于公司和企业来说,如果是资金遇到很大的问题的话一个公司就会很难运行,那就来了解一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什么时候可以转为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综合上面所说的,可转换债券就是债券的一种,它是可以传换为公司的股票的,因此,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只要是满足了可转换的条件,公司就可以发行了,所以现在对于一个公司的来说,融资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只要经过正常的途径,都是会受法律保护的。



·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是什么? 网络现如今在我们生活已经非常常见,而且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网络。现在通过网络诈骗的人越来越多了,其实网络诈骗主要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你知道吗? 网...


·受益保险金会被拿去抵债吗?
      受益保险金会被拿去抵债吗? ?1、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 就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当事...


·我国法律中有一条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定义,但是这一条内容并不
      我国法律中有一条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定义,但是这一条内容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刑法条文具体是什么,这一罪行有何特征,我国对待这一类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内容之中。 一、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刑法条文如何解读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九条...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


·遇到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
      社会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有借条怎么办 如果是非法集资,而且借条没写用途,那么非法...


·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一、诈骗银行贷款100万判刑多久能出狱? 诈骗银行100万,涉嫌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放高利贷的,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此时风险不仅来自于法律方面,借高利贷的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说不定也会选择逃跑。那么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一、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在书写时需要明确该债务具体由夫妻哪一方承担,具体的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


·借条没能力尝还会负刑事责任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 一、概念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