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签订合同之时并不一定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我们通常都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履行期限来履行我们的合同,但是我们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如果没有约定合同是否就归于无效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不是必须的。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使在合同中并非必需有履行期限的约定。
?二、为什么要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话对于我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方面不是非常有利。三、合同如没约定履行期限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关规定,合同约定事项只要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合理条款,那么我们的合同都是有效力的,所以即使我们没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我们的合同效力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四、我国《民法典》在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上的相关规定: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3、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从以上的介绍中您应该已经明白了我们约定的条款中并不是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所以我们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我们签订的合同也是成立生效的,当然我们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日期的话,我们在今后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所以我们还是应当尽量在合同中约定我们的履行日期,以便确定违约责任促进合同目的达成。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一、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具体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违...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转租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的,无效。次承租人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而且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接受你的解除行为。但民法上也有公平原...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涵内容 1、...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转让商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主要有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两种形式。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请您阅读下文了解!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的...


·长期服务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长期服务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除了在第594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


·签字并盖章的合同生效条件吗?
       签字并盖章的合同生效条件吗? 合同只签字不盖章双方达成约定并履约,且合同内容并没有违法违规的条目,则该合同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四...


·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劳动期限届满之后,按照规定,若是劳动者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但并非所有的到期合同都是可以任意解除的,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孕妇可以辞退吗? 一、...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