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广州的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发展欣欣向荣,无论是个人居住还是生产经营,而签订了租赁合同后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才能使得合同产生约定的效力,那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请

1、租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转租合同登记备案,应当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租赁登记备案机构提交规定的登记备案资料。申请办理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申请表》;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申请办理注销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

2、租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向登记备案机构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向登记备案机构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4、《房屋租赁合同》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申请登记的,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5、 租赁当事人应当按本规定向租赁登记备案机构提交申请登记备案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收件工作人员应当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校对,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二)备案受理

房屋租赁申请人提交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租赁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当场受理,根据申请事项编列立案字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回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申请人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回执》之日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日。

(三)备案审核

租赁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予以备案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注记等处理。

(四)缴纳税费

(五)返还合同

(六)立卷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变更、合同注销登记备案所形成的相关业务档案,应并入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立卷归档,统一保管,确保出租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二、租赁合同填写规范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可使用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通讯地址、证件号码;

(二)租赁房屋的坐落位置;?

(三)租赁房屋部位的建筑面积;?

(四)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交付方式及期限;?

(七)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军队房地产的,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综上可知,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依次为备案申请、备案受理、备案审核、缴交税费、返还合同和立卷归档,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请和缴税这两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具体事宜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你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那房产证就得抵押给银行,但房产证是由房管部门代理管理的,也就是你这间房子的房产证是抵押在房管部门这边;而为...


·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被二卖了,因为这不仅
      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被二卖了,因为这不仅会是使自己无端的被卷入麻烦之中,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但为了以防万一,购房者最好还是要搞清楚,在遇到该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换句话说,对一房二卖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购房者面临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的问题,这种情况要在合同中约定,这是楼市调控行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一些政策作为不...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
      一、如果买房子不过户公证行吗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


·房贷月供还不起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如果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借款人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申请先暂停还本金,只还利息。只要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如实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良好的还款意愿。因为有房子作为抵押,银行通常会同意借款人的申请。2、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的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


·一、二手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二手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
      购房的过程中,未避免出现产权纠纷,被假的卖方欺骗,建议购房者事先审查一下卖方的卖房资格,也就是看对方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也有没有权利来卖房。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 我国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签约...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产的办理有哪些手续? 一、赠与房屋撤销限制有哪些? 赠与房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随便可以撤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要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之前;撤销的赠与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赠与人撤销房产赠与合同,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 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 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