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由租房引发的民事纠纷数不胜数,而导致这些纠纷大部分的原因便是许多租房的人没有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未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当我们和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又如何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呢?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时限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三、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四、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必收证件

1、房屋权属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书(原件)

3、出租方及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4、承租方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5、登记部门要示提供的其它资料(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缮证→计费→收费发证→归档

六、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具体分解:受理:即时办结;审核:4个工作日;缮证:0.5个工作日;计费:0.5个工作日;收费:即时办结;发证:即时办结;

七、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收费标准

1、赁管理费(交易手续费):住宅:100元/套(出租方交纳)非住宅:(出租方交纳)

2、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件200元;

3、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件300元;

4、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件500元;

5、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每件800元。

经过我们简短的介绍,相信你对“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流程有了大概的了解。在这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年代,事事都应遵循法律的规定,而房屋租赁也一样,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我们的权益才能真正的得以保全,才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对于该类法律问题,我们将在本文中向您详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及公证需要去哪里,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 房屋买卖合同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其实也就是已经有了结婚打算,但尚未真正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婚男女。实践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作为日后的婚房,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也有因此产生纠纷的时候,那实践中应该怎么才能避免这样的纠纷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力制度,若现实中确因疫情致使无法实现房屋租赁目的的,租客可以请求房东予以房租减免。但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明确给予指导。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是否有...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房产继...


·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生效吗?
      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生效吗?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是不会生效的,对于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场逐渐矿大,那么您了解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您一起来解决一下。 二手房还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可以购买吗?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


·如果是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离婚的话是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对于协议离婚的话,一般的来说财产的分配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相互之间的协商来确定的,但是对于起诉离婚的话,关于财产的确定问题,不少人还是有一些些疑惑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如果是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3是怎样的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证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