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家庭生活当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家庭生活当中,由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或者是子女的财产纠纷分割问题,有时需要对于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在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上,法院会参考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的子女收入水平情况。那么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关于该问题本文中给出了解释说明。

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配协议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之父(该房屋系乙之父母离婚前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甲方承诺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为三份(分别为甲方三分之一,乙方2人各占三分之一)。

第三条、该房屋自签协议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行为)。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的原则承诺,今后对房屋做出任何处置,出卖,抵押等行为,要乙方同意并且在场,所得财物均为三份(分别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由见证人见证签字,手印,见证人承诺见证。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由双方共同签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双方对以上协议均无异议,以后不的反悔!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综合全文中的范文内容可以看出,针对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来说需要与实际的家庭财产状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来说,关于家庭财产的分割协议需要对家庭当中的房产以及个人财产等方面做出分割规定除此之外,对于老人的赡养归属也需要做出说明。



·婚内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内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夫妻双方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的,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夫妻双方一般是没有办法协商确定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不可以跟孩子的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离婚诉讼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离婚诉讼一方在国外怎么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


·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您可能会发现,在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当中就包括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明知自己有一些恶性传染病的情况下,仍然结婚的话,这种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关于无效婚姻的疾病的种类,您也应该适当的了解一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效婚姻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一、无效婚姻的疾...


·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出轨的确凿证据,因此,不能举证离婚,也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建议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偶...


·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子女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子女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父母双方都有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应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还有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来认定。那么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一、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可以变更抚养权,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了,如果有的夫妻因为家里的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调的话就会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起诉的收费还是不低的,那么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律师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