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的种类大小什么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地方的,那就是每一个公司都是有法人的。法人对公司是有法律责任还有相关的义务的。那么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呢?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二、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民通意见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民通意见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可以在以上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只是需要法人一个人来进行承担的,而是和股东共同进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股东对一个公司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的,股东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小老板,所以说是共同有责任的。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在全国上下提倡全民创业,在这个创业的时代我们多少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企业注册的相关知识。企业注册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比方说公司的取名、商标还有公司的地址、所做的范围都是需要思考的。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 一、注册公司基本...


·股东抽逃出资起诉案由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起诉案由有哪些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3、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及其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二、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众所周知,目前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状况不一,因此各个地区出台的拆迁补偿条例也并不一致。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肯定会比经济不发达地区赔偿更高。那么,沈阳企业动迁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律师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沈阳动迁政策目前根据《沈阳市城...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是不是骗人的? 一、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劳务中介一般情况下,属于民法的范畴。而人力资源公司则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   在用工过程中,人力资源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职业中介没有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关系保障。  ...


·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吸引了一些他国家的经济组织或者是个人在我国设立公司,也即外资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有些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我们知道,及时是内资企业改制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基金经济在现今可谓是炙手可热,有人将自己手中的资金投入基金公司,也有很多人选择注册基金公司,用股权投资的方式集聚资金。那么,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接下来不仅会介绍这些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还会涉及注意的事项和相关的规定。 一、注册流程 1、核...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般按照章程约定的三年一届,三年后可连选连任,但三年后就是第二届。期间当有公司增资扩股情况发生时...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能够说走就走。劳动者转正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模板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模板公司变更法人合同 ___有限公司于 ___年___月由___劳动局招商,___筹建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几年来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公司一直没能正常生产,为了使公司尽快走上正常生产轨道,经全体股东同意将原法人___变更给___,经和___协商同意,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个健康的正规的运营公司,其实都是由各部门各施其职,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营。而且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在成立以后,如果权力过度集中的话,对公司的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公司的权力和各部门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忽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