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一、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不需要,公司里面重大事项,只需要通过代表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的股东会议通过即可,无须全体股东同意,外资转为内资即此处所说的重大事项。

转变的流程

首先第一步,由中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资转内资,必然有外方

的股权被中方收购,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交割方式。

第二步,找个职能部门认可。协议不能是私下的,得找个权威部门认可

,外商投资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商务局,外商来投资必须在商务局登记备

案,外商撤资也必须告知商务局。商务局认可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后,出具红头文件。

第三步,资金交割。外商开始来投资时须经外汇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

后才是合法的外资企业。才允许外商汇入资本金并将其兑换成人民币后

使用。现在外商要走了,外商愿意以多少钱变卖自己的产权,外汇局同

意后方可购汇汇出。资金交割完毕,注销外资企业。正式转为内资企业

外资可以转内资!

二、办理工商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一般是外经贸局或商务局)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终止原合同、章程、撤销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4、转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原投资各方签署的同意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6、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7、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8、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的外资转内资申请报告。

三、外资与内资区别

1、资金来源不同。内资不含外资成分,内资企业资金来源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等五类。外资企业则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2、税收政策不同。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税率是一样的。但是外资的企业享有所得税的优惠,外资的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征税的对象选择方面有所不同。现行内资的企业和外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一些特殊的区域外资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的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的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的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内资与外资公司的具体界定:

1、内资企业是指股东全部是境内的公同或组织,不涉及境外股东。

2、外资公司有:外商独资(股东全是境外公民或组织)、中外合作、合资(股东一方是外商:包括境外的组织和公民;一方是中方投资者:仅限于法人组织)。

3、三个外国股东只能成立外资企业,不成成立内资公司。

4、外商只要投资的项目符合《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都可以申请在境内投资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5、外商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境内直接设立内资公司,折衷的办法是,外商首先设立外资企业,然后该外资企业再和境内股东投资设立内资公司。

6、外方和中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有两种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再投资的企业就属内资公司了。

外资转为内资,就是将公司的资金结构进行更改,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属于非常重大的事情,所以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无权对该件事情进行决策。外资的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等等类型的公司。


·企业合并就是控股合并吗
      不是。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中将公司分为了两种类型,就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很多人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拿不定主意,究竟此时应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呢?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从中看哪一种更适合自己。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18岁以上能提供不间断简历的非服刑人员满足其他条件的,可担任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并对公司负责,代表公司利益。可在正常范围内使用公司资金但不能挪用资金。处理管理和经营事务时要遵守相关法规,变更和终止时需要尽快去有关机构登记。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以...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股东对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在决定投资公司的时候,就必须要各方面考虑清楚。既然已经决定投资公司并且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自然股东在出资方面就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甚至有部分股东在出资以后想要撤回出资,公司法当中对此倒是也有规定。那么,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合同吗?
      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合同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简单来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公司性质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公司上市有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注册公司需要多长时间?(一)名称审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公司名称申请。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算,所以如果是周五申请的话,时间还会多两天。要是遇到名称重复不通过,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则又需要重新申请,所耗费的时间又会多一点。(二)资料提交和审核在提交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