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安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基金支付的费用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工伤基金予以报销,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包括工伤赔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等内容。工伤康复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二、如何报销
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职工一旦遭受工伤,其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负担,身体健康也受到损害。康复费能在工伤保险待遇中吗是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参保工伤人员工伤后住院治疗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工伤人员工伤发生的医疗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虽然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不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工...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虽然任何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事件是不少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需要按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划分事故等级,再进行惩处。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


·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老板不开工资怎么办
      有些单位总是以各种事情为借口而克扣员工的工资,而员工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是敢怒不敢言。但有的劳动者就对此提出过异议,究竟法律中规定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得到劳动报酬,这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劳动...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对劳动者的不利是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被认定后,各种工资待遇福利最多都只能是一般水平。但是不签,法律也有对用人的惩罚条款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工作,工作的时候也是有意外发生的,有的意外是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这样一般都会是属于工伤的范畴的。工伤在我们国家是有赔偿的,是按照等级赔偿的,十级工伤是工伤当中最轻的,但是赔偿的是根据医疗发票来进行制定的。那么常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构成工伤十...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有一些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劳务派遣合同,有一些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关于这个问题,是否对劳动者进行补偿以及如何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看是劳动者一方还是企事业单位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


·一、正式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正式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不能,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不论是什么样的工程,它的检测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工程的质量检测,它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能够投入到真正的运用当中。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很多人想要知道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


·知道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吗
      知道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吗?干工程这一行的都知道,在施工过程中很难知道工程有没有偷工减料。即使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验收的时候也未必能及时知道,需要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有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工程也需要有保修期,那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呢?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吗质量保...


·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由于您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结合自己的伤情提交认定申请的,所以有些时候,可能认定过程中,发现自己还有其他受伤的部位也是因为工伤所致但是没有及时的早工伤认定申请书中提及,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补充鉴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的话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补充受伤...


·关于工伤鉴定定级后辞职的问题
      关于工伤鉴定定级后辞职的问题 工伤鉴定后是离职好还是不离职好?不离职。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