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还没接房可以卖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子还没接房可以卖吗房子还没接房可以卖吗,如果是刚交了首付,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办理合同转让,开发商到房管局备案时直接写买房人姓名,如果正在还贷款,没有交房,可以将银行贷款还请,然后拿着还贷证明去房管局拿出抵押合同,办理完注销手续,再由买房人的房管局办理重新备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综上所述,房子还没接房可以卖吗,当事双方可以应当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法缴纳的税费比较高,属于二手房买卖,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的在交易时存在较大风险,二手房应当缴纳房价金额1%的个人所得税,5%营业税,1-1.5%契税。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正常状态下的房子办理产权证更名需要7~10个工作日,以当地房产部门工作量为准。若是贷款购房,当所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银行审批也需要7~10个工作日。2018年办房产证有哪些流程?购房者个人自行办理房产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有些人会把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然后收取的一定的押金。这个时候关于水电气费这些都是应该好好约定清楚的,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多半都是由租客自己来承担这些费用。但除此之外,还会有物业费。那么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这个要看双方...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证的,那到底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以...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


·门面签了合同房东毁约应该1如何赔偿?
      门面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赔偿标准(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
      目前城镇中的商品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很多人买房都会选择只付首付、后期按期偿还贷款的方式来进行买房,这样的支付方式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但是也需要额外偿还贷款的利息,所以您在贷款买房时要对每月要还的金额进行计算,才能够合理理财。本文我们就给您详细解答一下买房货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买房货...


·父母没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没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一、父母没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这种情况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房产继承到兄弟二人名下,因房子是两人共有,两人均同意卖房,才能进行出售。 二、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第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到区或市...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 一、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卖方所需提交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银行对账单及...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 (一)、新房中的违约 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说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主要有三个...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大事,而一些房屋合同对房屋的具体细则都没有明确标注。这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作为平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合同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此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