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由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这两类药品的用药和用量都有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像吸毒者提供了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就可能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下面本文就为您介绍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判的问题。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一)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不满“数量较大”标准的;(二)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向多人或者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五)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癌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痛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走私、贩卖毒品罪进行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判的相关介绍。结合多年的司法案例来看,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走私、贩卖毒品罪往往容易混淆,不易区分,而相比较而言,走私、贩卖毒品罪的刑罚要重得多。因此如果您对本罪还有什么疑惑,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比如律师,他们才能结合具体的个案给予您最好的解答。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哪种情形?
      故意伤害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算做一种比较严重的伤害他人身体,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都会对案件的证据予以严格看管。那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那种情形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我国刑诉法65条解释是什么
      国家要想安定团结的发展下去,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在社会当中滋生的。即使是一些轻微的犯罪活动,但是只要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危害,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尤其是触犯我国刑法的情况下,我国法院会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量刑。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刑诉法65条解释是什...


·偷钓了6条鱼会被拘留吗
      会,偷钓他人养殖的鱼的,符合盗窃所要求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要求,属于盗窃行为。如果盗窃金额较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并且盗窃犯罪在发生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引发其他的犯罪行为,所以国家针对盗窃的这种犯罪活动的量刑一般来说是比较严格的。但是盗窃罪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和犯罪情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出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湖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


·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一、在我国缓刑可以去香港吗 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


·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不仅有未遂、既遂还有中止,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而我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是相对要轻一些的。那究竟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虽说都属于诈骗行为,但是两者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除了都属于违法行为外,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区别,有联系的同时还有很多差异的地方,对于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差异很多人都还不了解,那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区别是什么呢?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此时要是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重的多,到底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而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


·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有些时候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有些情况下却是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来侦查,当然甚至会出现军队当中侦查部门处理的情况。也就意味着,其实对于不同的案件具体立案管辖的部门不同。那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虚假诉讼罪立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