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切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3.项目负责人每天早晨在门口将施工人员领入施工现场,并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告知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4、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5、在进行高空焊割时,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或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严禁下方进行刷漆防腐等交叉作业;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向下抛扔零配件或工具。6、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7、备好适用的安全带、安全绳、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安全准备。严禁在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8、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安全措施等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施工部位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相关票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9、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无关人员进行驱逐。综上所述,每一个建筑工程的完成前期都要经过很多的规划,每一项工作要出色的完成必须要进行评估,监护人的职责是很重要的,也是监护人需要严格遵守的,监护人如果不到位可能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在我国请律师工伤认定多少钱
      工伤所涉及到的工伤赔偿款一般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有的时候,如果个人不聘请律师的话,肯定员工本人对于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没有专业的律师熟悉,可能因为一个小的疏忽,最后整体的赔偿数额就会受到影响,大多数工伤员工都有这一普遍的认识。不过聘请律师的话,请律师工伤认定多少钱肯定也是当事人需要考...


·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所谓工资也就是指用人企业对于员工辛勤工作所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然而在这样一种雇佣关系中,很多劳动者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因此国家也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正当利益不断推出相关法律条文。在支付劳动报酬时,薪资的计算方式有许多种,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薪资结算也有不同的方式。我们必须确保我...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您都知道的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但是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听过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却不知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


·新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有哪些
      新到一个公司就职所需事项有很多,对于新员工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也需要尽快去融入这个新环境,才能对工作有所帮助。同时根据职位的不同所需注意事项也就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具体有那些?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修改履历 1、目的: 规范新入职人...


·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在建设施工中,经常遇到这样被欠款的问题,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找甲方讨要多次都是无疾而终,那么,对于这种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呢?《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一、电子厂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吗?
      一、电子厂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吗? 在上班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不再想从事该工作,都可以提出辞职。 提出辞职的条件是: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没有试用期或者超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和单位协商,经单位同意,也可马上离职。   《劳动...


·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是有着非常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的。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在招聘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雇佣童工的,如果发现了用人单位有雇佣童工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情形都有哪些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