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起诉离婚的步骤: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如果抚养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法院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四,就是开庭审理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以上总结的是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另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般法院给以判决离婚。第二次离婚官司一年 期间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依法及时做出判决。对离婚问题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进行公证?
      公证就是公证机构对有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找那个单位呢?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异并对离婚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现在一些夫妻即使有孩子了,因为生活不到一起也会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要商量好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方面的事情。有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孩子会由男方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那么,男方反悔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


·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会被受理吗?
      一、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会被受理吗? 国家赔偿不满复议诉讼可能不会被受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法院判决后,拒付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律师回答:法律院判决后,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中义务人还继续顽抗,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不抚养孩子犯法吗?我们都知道,从孩子出生开始,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就成了父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那么这种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违法的,若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这对于孩子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以通过民事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亲生...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离婚协议违约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离婚协议违约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1、没有,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恋也是越来越普及了。那么随着恋情的深入,恋人们难免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假如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或者婚后遗失,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那接下来就由来为你解答涉外结婚补领方式的问题。 一、涉外补领结婚证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就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时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很有必要知道应该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法律保护弱者,对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