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到底谁能撤销行政拘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到底谁能撤销行政拘留?

被行政拘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仅给人当前的活动造成麻烦,还有可能在一个人的信用记录上留有污点。撤销行政拘留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我们的损失,所以这有时也是我们要考虑的事,那么谁能撤销行政拘留许多人还不是很清楚,本文中将详细为您解答


首先我回答第一个问题,行政拘留是否可诉;能否撤销。

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是可诉的,也是有可能撤销的。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行政拘留应该具有合法性,该行政拘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如果该行政拘留从内容、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就应该被撤销。

其次我回答第二个问题,撤销行政拘留有何意义

已经被拘留过了,撤销该行政拘留还有什么意义呢?在我看来撤销该行政拘留意义重大。一个人如果被拘留面临着社会评价降低,被亲戚朋友认为是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撤销拘留首先可以还被拘留人以清白,而且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了错误的行政拘留决定,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通过撤销行政拘留也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请参照《行政诉讼法》第11条之规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撤销。

由此可见,行政拘留的撤销是绝对可以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谁能撤销行政拘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该怎么做。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事,行政拘留对一个人有深远的影响,它可以还人清白,可以获取赔偿,不论如何,若有异议,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这些罪名都有各自的立案标准,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对于一些符合立案标准,但公安机关却不立案的情况,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


·盗窃20000可以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盗窃两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按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宣告缓刑,不符合条件则不能缓刑。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刑事被害人有哪些,如何界定被害人陈述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才会出现被害人,这主要是指由于犯罪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对方作出对应的赔偿。但是,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被害人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刑事被害人有哪些种类(一)无辜型被害人。无辜型被害人完全是犯罪行为的牺牲品,他们对...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


·有期徒刑判刑时最高判多久
      有期徒刑属于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主刑,实践中法官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有期徒刑处罚的时候,需要在《刑法》中规定的刑期内作出,而我国对有期徒刑规定了最高刑和最低刑,那有期徒刑判刑时最高判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判刑时最高判多久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


·因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责任,要判刑吗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您都知道在法院上进行判决的话都是生效的判决,比如说在刑事诉讼方面的,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是不能够被构成犯罪行为的。通常情况下,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实践做法是会要求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书当然也有的不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


·新《刑法》妨碍公务罪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
      一、妨碍公务罪的认定 (一)审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法律只规定了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必要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但“暴力”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妨害公务罪,我国刑法在条文上未明确规定,也未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就需要办案人在对法律和政策的理解上持有公正、合理、严...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