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每个人都避免不了一个问题就是找工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每个人都避免不了一个问题就是找工作,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那么规范,所以有些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是您不想看到的,所以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注意,所以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有效的劳动合同需要盖章吗?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不用劳动局盖章也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明确无误地表达其真实意思。
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生效。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这就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能欺骗对方或者采取办法使对方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不能生效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劳动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明确无误地认可,但是,如果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有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也不能生效。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者非本人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属于不能生效的。可见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上面的内容回答了劳动合同需要盖章吗?这个问题,所以劳动者必须清楚法律的规定,积极的和用人单位签订合理的合同,以免用人单位进行违法活动的时候抵赖,另一方面劳动者作为乙方也要积极的履行义务,这样才符合法律的精神。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就一律可以认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进行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那么此时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了?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大类,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中又包含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中包含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可见,并...


·厂里招童工会怎么样处罚?
      厂里招童工会怎么样处罚?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当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才能申请工伤保险,但是申请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便是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存在是认定工伤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对相应的劳动关系进行确认,那么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时存...


·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关于试用期,很多单位都会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必须要约定试用期。如果进行了试用期约定的话,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中关于试用期期限的问题尤其重要。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期...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形成是您上班第一天开始起算的;而不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天;可以通过工...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生效有何规定?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规定了双方协商所达成一致的内容。对于员工来说,有了劳动合同就有了一份保障。有的人表示不放心,因为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生效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随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