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知道,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且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劳动争议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一样。那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如果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诉讼有哪些程序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

一、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法院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3年,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15日,即案件当事人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通知书不服,应当在收到该仲裁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二审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时限是,自第二审法院审查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于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出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案件审理法官予以解释,咨询未果的可以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就该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劳动部答复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个前置程序,而这一程序又是法院是否立案审理的关键,因此劳动者也应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二、劳动争议诉讼有哪些程序?
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提起劳动诉讼的诉讼时效为15日。劳动争议诉讼有哪些程序?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一般的劳动争议只有在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时,当事人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而在劳动诉讼的过程中,作为劳动者,您要想胜诉,就必须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行。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所收集到的证据是否足够,您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员工返岗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一、员工返岗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返岗途中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小区的水电都是承包给专业的施工方来施工的。为了保障小区与施工方的利益,双方应签订一份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对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许多人并不了解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范文,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水...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吗 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


·辞退员工应当申报工会吗?
      辞退员工应当申报工会吗?辞退员工不应当申报工会,辞退员工的合理的手续当中,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并不存在着申报工会这一个流程。辞退员工不需要工会同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即可...


·中国园林建筑工程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中国园林建筑工程如何进行风险控制一、中国园林建筑工程预算 建筑工程预决算是决定和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产性的固定资产;另外,需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进行招投标、考核企业经营料、新设备的实施所涉及到的定额及时地总结、汇管理水平的依据,也是审查机关掌握投资状况,监、总、...


·过了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怎么赔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
      过了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怎么赔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成为国家和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不符合操作规范或者合同规定标准的工程所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它会导致工程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多次返修、甚至出现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00以上时,就可以定性...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找到一份工作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认。当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公司可能不进行续签。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维权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


·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定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而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这也与一般的法律保护有所不同,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的说,就是让劳动者享受更多权利并且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那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请看下文为您分析。 (一)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