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确认是否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也应当认定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一些原因导致合同内容无效而已,所以,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话,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但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何时能要双倍工资
通常情况下,一提到双倍工资,劳动者的认识比较强烈的就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实际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只是一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劳动者经常忽略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即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如最多只能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双倍工资可能会涉及时效问题。但对后一种情形来说,首先,在时效上,只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一直存在,就不会存在时效的问题;而且主张的时间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起算,也不存在最多可以主张多少个月的时间限制。我们知道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至于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此时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准,一般签订劳动合同需准备的材料 :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3、户口本本人和户主的各复印一张; 4、二张蓝底照片。 二、签劳动合...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一、克扣工资 1、用人单位克扣,拖欠或低于最低标准给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我国现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建筑工程每天都在进行,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是比较严格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因为各种的原因,工程发生一些安全问题。当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我国对于处理事故的时间是有限制的。编将针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的问题...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备案可以(原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双方签订劳...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在为他人打工的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会受到一定的侵害,而此时该如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就需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了。到底这个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


·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法律在保护劳动关系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有法律规定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经过法律确定才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也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制约,否则就会造成劳动市场的混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关于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我们总...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如果...


·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下来
      无论是谁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都是想要知道认定的结果,因为这关系着之后对事故的的处理方向。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则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那么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下来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及基本规定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