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一)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


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暂住证。


2、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


(二)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劳动合同,主 要是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址。


(三)不同的地方对于居住证的管理力度不同,中小城市办理居住证非常的快捷方便。办理居住证的方法如下:


(1)首先可以搜索该城市的居住证办理(找到当地公安局官网公布的居住证办理细则)。


(2) 点击进去就有详细的居住证办理办法,先介绍要准备的东西: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者公司开具有效证明),如果是外省的要带自己的证件彩照。


(3) 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会要求填写一个表格,然后上交复印件和证明。如果审批通过就会知道什么时候来拿居住证。


(4) 证件办理好,凭身份证去领取即可。


二、办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广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执行广西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在当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三)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四)在广西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


(五)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的聘用;


(六)列入当地政府资助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参加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在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驾驶证;


(八)国(境)外人员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广西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九)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


(十)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在某些场合之下,需要提供一些居住证明,居住证明的伴侣,可能很多人会误以为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办理居住证明,但是反正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两者并不存在着一个必然的关系。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了解的。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 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二、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


·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全面理解。 1、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


·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各地的社保局在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相关的凭证才能够顺利的展开工作的。因此这就需要员工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交和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才可以,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情况之下,社保局肯定是不会受理并且需要补充证据的。那么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呢?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


·承包合同能确认为劳动关系吗,误认后有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将承包合同确认为劳动关系的问题,一般来说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对于承包合同是否能够确认劳动关系,很多人还是不是太了解的,那么承包合同能确认为劳动关系吗,误认后有什么后果? 一、是否可以确认为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保障...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应的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会获得一次性补助金,那关于赔偿,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我们来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