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怎么确定?

一个公司的成立和运行,法人代表是少不了的。法人代表享有民事权利,主要负责公司各项事务,对外活动等等。法人具体指的是一个团体,组织,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他们怎么确定?下边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问题。

首先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一、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发生矛盾纠纷时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以及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很多个,也可以是一个人。他们需要对公司负责,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公司法人,一个公司是不能正常运行的。本站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欢迎您前来咨询。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


·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 在如今,国家为了社会的安全秩序,能更好的有序的对我们进行管理,我们人一出生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户口本,我们出国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护照,当我们成立一家公司也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相关证件进行报备,那么公司法公司经营期限是多久,国家对此又要求吗,下...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1、首先要确定货运公司的经营范围,范围要明确字数建议在八十字以内;其次要全体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最少要两张身份证)和确认投资的比例(百分比);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的备用名称(最好准备10个以上,万一重名可以随便更换)和注册货运代理公司的注册资...


·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
      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任何一家比较正规的公司,实际上权力都不是过度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还是应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行使自己的表决权,表决同意以后,才可以正式实施。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 ...


·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自由转让,即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其有利于企业募集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已经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怎么写呢?下面...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


·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是什么?现在的公司一般都是股份有限制公司,公司中一般有一个董事会,各个大股东都在这个机构中,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靠这一个机构来决策的,那么当公司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董事会如果没有出面,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


·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的优点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的优点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变化,经济治理水平的提高显得越来越重要,对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其中,资产管理公司融资就是其中一个热点问题,对我国的经济整体向好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那么,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的优点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经营者的办理条件不同,领取的营业执照性质也不同。通常营业执照申请后,可能会影响日后和其他企业合作。那么怎么区分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