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旦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旦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对受害者与当事人的伤害都是非常大的。醉驾摩托车是否是大案,要根据它产生的破坏和经济影响来判定的。醉驾摩托车是大案吗,如何处罚?下面就是我们查询到的评定醉驾摩托车是大案吗相关法力条文以及处罚措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根据以上国家的处罚力度就知道,醉驾摩托车是非常不好的行为。摩托车缺少保护人身体的构造,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很严重,在一定能够程度上是可以算作为大案的。希望您尽量避免醉驾摩托车。由于篇幅限制,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欢迎询问本站网的律师。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持续红火行情,房屋买卖交易更加频繁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持续红火行情,房屋买卖交易更加频繁,交易数量不断增加,许多老百姓都听过、见过、甚至直接有过房屋买卖的经历,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这也是确定房屋买卖最终达成的依据,那么,商品房买卖如何网签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指,房产交易双...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正常来说,全责了,无证本身就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无牌就是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不过一般摩托车如果和别的小车撞去的话,交警一般会人性化执法,给小车点责任未成年人肯定有责任,首先未成年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无牌摩托都是交警的行政处罚...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酒驾是违法行为,而醉驾更为严重,是犯罪行为,它是法律严厉禁止并且打击的对象,因为司机意识不清,易撞到灯柱或者路面的行人车辆,对他们甚至是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如果醉驾已到检察院离判刑还有多久?请各位司机认真阅读有关驾驶的法律知识。 一、醉驾...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 现在的交通也很普遍了,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怎样不拘留这是现在社会大多数人所关心的问题,因为现在的社会这个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了,既然问题不可避免那就想一下还如何合理的运用法律来避免造成最大的伤害,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逃逸不拘留的...


·工伤交通肇事逃逸医疗费谁支付?
      工伤交通肇事逃逸医疗费谁支付?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


·2023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2年3月3日发布的《202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经济运行回稳向好总量规模再上台阶——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通报稿》,江苏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更新如下: ...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