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

经济往来的频繁,民间借贷发生的机率也随之增加,这也是导致民间借贷纠纷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想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呢?如果您因未能注意到这些事项而发生纠纷,并就纠纷去法院起诉的话,那对该借贷纠纷起诉应该提交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

1、核对身份。

问清是个人还是其单位借款。如债务人身份不明,在诉讼中,就有可能在单位借款与个人借款之间相互推诿,给实现债权带来麻烦。同时,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诉讼而不知对方基本情况。

2、问清用途。

《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3、摸清信用。

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

4、提供担保。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为保险起见,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第三人为保证人,数额较大还可公证,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要到有关部门登记。

5、定好还期。

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随时可请求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分期返还。不约定归还期限虽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却让借款人有了拖延的机会。出借时约定还期,有利于及时偿还。

6、签订民间借贷欠条。

一旦借款人否认,难以举证,诉到法院也是败诉。所以,要订立书面协议或写借条,写清双方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借还款时间等合法内容。同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亲笔签名,最好有人在场见证。

7、莫贪高利。

高利、利滚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或非法集资。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借贷利率,因利率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8、及时追要。

到期不能归还,一定要及时追要。如仍不能归还,则要及时起诉。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无法讨回借款。

二、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综上,是关于“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以及“借贷纠纷起诉应提交哪些证据”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民间借贷纠纷讷讷感有一定的作用。在实践中,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对于债权人来说,具备一点法律知识是不可少的。如果您具备的法律知识不能帮助您解决您的纠纷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有效的解决。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一、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


·民间借款借条怎么写才好?
      民间借款借条怎么写才好?民间借款借条应该写清楚一些具体的金额和日期必须要简洁的明了,不能够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和文字,当然了,一般借条的话它都是存在着一些利息规定的,所以这个利息的话也需要约定清楚,直接的写入借条当中。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欠条可以说是在借贷关系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因此在具体书写欠条的时候,也不太清楚究竟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从而导致写出来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2、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上支付、网上贷款也因其手续简单、不用去银行取现金的原因而得到受到大众的喜爱,但同样的,也因为网上支付、网上贷款手续过于便利,导致一些人受不住诱惑,欠下高额贷款但又还不上。那么,欠网贷20万还不上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让我们一起来...


·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行贿罪是很严重的,但是对单位行贿罪又是什么呢。对单位行贿罪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来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礼品财务送予国家的事业单位就会面临对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的法律条目与您过目。一、单位行贿罪证罚款标准刑法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定...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 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 二、债权人如何追回债券 第一、通过强制执行公证 最为简便的方式则是通过强制执行...


·发行公司债券须要向谁申请,其流程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须要向谁申请,其流程是怎样的? 一、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二、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