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2011年最新版)

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从标准上调后诈骗案件的数量变化看,将“数额较大”标准提高到“五千元”不会对诈骗罪的办案工作产生较大影响。通过对锦江、武侯、荣县、利州、安岳五个基层法院近三年诈骗案件情况的抽样分析,四川省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数约占诈骗案件结案总数的30%。因此将入罪标准提高到“五千元”后,诈骗罪案件数量实际减少不到17%。

从标准上调后对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看,将“数额较大”标准上调到“五千元”不会对社会治安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四川省近三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判处非监禁刑(包括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的诈骗案件约占法定可以判处非监禁刑诈骗案件结案数的36%。通过对上述五个基层法院近三年诈骗案件情况的抽样分析,全省二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数约占“数额较大”区间诈骗案件结案数的49.2%。判处非监禁刑的诈骗案件,通常都是诈骗数额相对较小的案件,可见四川省通常对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诈骗案件判处非监禁刑。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在四川省政府下发的通知当中,对于诈骗罪的数额的认定问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界定,因为各省其实对于诈骗的数额是结合本地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的,目前四川省将诈骗5000元以上的规定成了数额较大,在四川遇到诈骗罪以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法律上从来就没有的定义您不要想当然的去理解,不能够按照自己的臆想去判定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问题的。就比如很多人都特别关注的认罪认罚,可就算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也不能够替代证据的重要性的,但是最近有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


·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
      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 一、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吗? 诈骗罪犯罪数额会影响量刑,具体理由如下: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以既遂犯罪的处罚,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1.危...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司法机关需要去确保公民有诉讼权,对于被告,也必须有辩护权等权利。对于被告,可以请律师代为辩护,此时律师是被告的辩护人,刑事诉讼法也对辩护人权利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在具体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幅度。那到底法律中规定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呢?作为刑事处罚主刑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这个有期徒刑又具有怎样的特征?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收受贿赂是犯法的。但是并不知道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单位受贿罪。判断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也是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该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呢?换句话说,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1、客体要件 ...


·走私罪该怎么样申请减刑
      监狱对走私罪服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减刑材料,法院作出是否减刑的裁定书。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容留罪可以判缓刑吗
      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容留罪是犯法的,其中容留罪也包括容留他人吸毒这项罪名,而容留吸毒也是违法的行为经过调查查证是真有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容留他人吸毒这个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罪名也是挺严重的。那么容留罪到底能不能判缓刑呢?根据缓刑的条件而定:(1)缓...


·运输毒品罪主观明知是毒品如何认定
      我国针对运毒贩毒吸毒,都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一种违法行为。在生活当中,其实关于运输毒品罪,在处理的时候必须分别进行对待,因为有些犯罪嫌疑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毒品进行运输的,针对主观明知运输毒品和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运输毒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