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今社会,人人普法,运用司法鉴定去了解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是否被侵权等等行为的认定已是一种常态了。那么,我们时常会碰到类似有些司法鉴定要被拘留,有些则不用。我们今天以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做为话题,给您做一个整理。

一、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
这由办案机关根据情况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如果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一般是先行拘留,如果是非现行犯(事后犯案)可以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也不排除立即将其抓获归案的可能。1、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如果你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本法做出处罚。(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被害人还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题解不成的,可以在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进行拘留。(四)对于可能逃跑、自杀或者有新的犯罪可能的,要先行拘留。2、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 ,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
三、司法鉴定的时间和程序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一般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或病情稳定后。程序:1、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情况而定。2、人损: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及过错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鉴定,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是在法院立案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但如果是诉前自己申请鉴定,只能通律师事务所委托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鉴定。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司法鉴定是不是要被拘留是取决于情况的不同,对于可能逃跑或自杀的会采取先拘留在做相关鉴定,对于殴打他人,在公安机关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先予以拘留。除外,我们还归类了司法鉴定的分类和程序流程。帮助你们进一步了解司法鉴定的作用。



·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您都知道,虽然国家出台各种政策保护公民,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在社会中还是有许多不法分子顶风作案,抢劫已经成为一个并不稀奇的事件,几乎每天都会有人遭到抢劫。根据国家规定,抢劫已经纳入刑法,并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一、两个当场 1.当场使用暴...


·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自诉或公诉案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般法院还是会先对案件的管辖进行审查,若自己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则就不会受理案件。当然,要是受理之后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则就只能进行移送了。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做出了条件规定,那么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贩毒150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毒150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贩毒150克冰毒应当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吗?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为得逞的状态。 《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


·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
      一、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谋取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1、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3、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


·批捕了就是条件够了就会被判刑吗?
      一、批捕了就是条件够了就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


·犯罪未遂的种类有什么2023
      犯罪未遂的种类有什么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


·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的一种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具体的犯罪种类有多种。行贿罪则是通过财物的方式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犯罪行为。行贿罪和职务犯罪有着交叉的地方,都是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那么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中的一种犯罪呢。 一、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