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些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那么到底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分割完之后怎么办理过户呢,其实也就是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且办理产权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领受房屋且产权证办理在该方名下的,当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婚前债务,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2、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共同还贷的房屋。
因订立买卖合同与产权证办毕期间双方结婚,故界定房屋性质以订立合同还是以取得产权证为准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夫妻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旨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承担与房屋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房屋产权亦将登记在其名下,故购房人享有房屋产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3、婚前共同出资首付,以一方名义购房与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恋爱期间,双方可以共同出资购房以备结婚之用。如果以双方名义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毫无争议。难题是:一方出资,但以对方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如何分割。笔者认为:出资但未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应当证实出资行为,证实出资目的旨在购买房屋,而非借贷或赠与。如果举证不力,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出资人很难证实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只能分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一半。
4、婚后以一方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但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
从夫妻内部关系角度出发,该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法院判决非产权登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还贷义务时,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与还贷变更手续;如其还贷能力欠缺,银行未必同意。令该方值得重视的是:如果第三人相信产权登记簿,向产权登记人购买该房屋,即使登记与实际权利不符,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簿信赖,该交易应当法律保护,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5、婚前房屋增值或贬值后果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将增值或贬值,由谁承担该后果无不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婚前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其价值增减属于房屋形态转化,而非投资收益与风险,其后果仍应当由该方继续承担;第二种观点认为:增值与贬值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个人债务,双方对房屋价值维护均有相当贡献,故价值变化后果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现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前一起按揭购买房产的,而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之前,夫妻就离婚了。那么此时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的,房产过户需要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才能有效力。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一般房屋备案有没有网签?
      一般房屋备案有没有网签?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


·养牛场房被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牛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继承取得房产的
      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知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迁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拆迁中有的涉及林木的拆迁,有的是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话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是十分容易产生纠纷的,因为房屋作为固定的资产无法直接进行数额上的分配,所以双方很难对此有确定的分配概念,除此之外离婚后房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后续的过户费用问题,但还有许多人认为过户并不需要缴纳费用,那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房屋买卖的主要对象是自己所...


·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后按揭房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在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来进行一定的申请办理,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