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商业车险,而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造成了损害,同时也是在车险范围内的,自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资料。那么车险索赔所需资料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赔单证。所谓的索赔单证是指能够证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情况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的,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一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二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三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四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五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六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2、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的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二是残者法医鉴定书;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六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是有关情况公证书;八是其他必要证明。3、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单;五是税票。4、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验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5、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投保者妥善保管好《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二、如何收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二)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在看完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车险索赔所需资料有哪些了吧,因为此时是想保险公司索赔,自然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理赔资料,这就要求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有意识的收集、保存相应的资料,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判刑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判刑是怎么样的?(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一、交通事故误工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1.在你选好的城市4S店买好车。2.要一张临时牌照,这个可以向经销商索要,自备用,但一定要注意临牌的日期。3.在出发前提前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联系好,把你所购车的车架号发过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主要保险。4.到本地办上牌手续。准备合格证...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一、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是自己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法单。这个违法单即使你到交警队处理过了,也是显示未裁决的。解决办法: 1、将上次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警罚款通过网络缴费。 2、由当事人带上事故处理决定书、行车证和驾驶证,本...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一、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租用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无偿租赁汽车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承租方: 公司 乙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
      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 一、进入高速匝道入口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上匝道口倒车会受到扣除十二分的处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会涉及到签订合同、交付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等等流程,而其中有的人就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到钥匙,但其实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一、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