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一、交警扣车时间规定

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

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的细则,交警扣车原因不同,扣车的时间就不同。

1、车主存在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时间。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车主因无证驾驶、未买交强险、车辆涉盗抢等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在车主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交警应该及时放车。

交警核实的时间,也就是交警扣车的时间,从车主接受处理、补办手续或提供证明之日起,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2、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的时间。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倘若需要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交警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同时与鉴定机构约定的鉴定时间不得超过20天。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

可见,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是3+20+5=28天。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鉴定时间是不计入交警扣车时间中的,且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交警也可以在事发3天后再申请鉴定,因此,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时间,也可以是30+20+5=55天。

倘若交通事故案情重大、复杂的,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天,要求鉴定机构鉴定的时间,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最长也可以是60天。这样一来,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60+60+5=125天。

你以为交通事故的交警扣车的时间就是这样了吗?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警收到鉴定结果后,要在2天内将鉴定结果复印件送给车主或受害人。车主或受害人不服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收到复印件3天内要求重新鉴定一次,而交警部门收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在2天内再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也就是说,当车辆需要鉴定时,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的,交警的扣车时间起码增多了2+3+2+20+5=30天。

二、交警究竟能扣车多长时间?

事实上,对车主而言,被交警扣车的,主要注意两个时间:

一是因违法行为被扣车的,交警扣车时间是自车主接受处理时起10天;

二是因交通事故被扣车的,交警扣车时间是28天。

至于哪些是一般交通事故,哪些是严重的交通事故,请详看《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里面的分级都很明确。

三、交警超期扣车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违法车辆十天半个月,或扣留事故车辆28天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长期无正当理由扣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可以凭借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向上级交警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倘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实践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去交警队的“行政科”投诉,或“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进行行政复议。

当然了,如果你是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求放车时,交警可能不放了。

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交警有权强制报废车辆。也就是说,开报废车被扣的,交警可以不还。

其余情况,交警扣留车主合法车辆不放,属违法行为,可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起诉追责索偿。


·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大部分对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因为交通违章行为导致的,而此时自然会依法对违章的驾驶人员做出处罚,其中就会涉及到罚款、拘留等等,那一般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呢?而在发生怎样的交通事故时需要报警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在生活中,每家都有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买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建议我们买机动车损失险。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致的毁损、灭失予以赔偿的保险。车损是好事,但是您都...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多久执行?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多久执行?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执行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刑事案件最终判决后应在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


·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特大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级别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时往往造成的实际损害也是比较严重的,当然肇事者也免不了承担比较严重的责任。而在对这样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实际调查清楚。那么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一般情况下是由肇事逃逸者承担全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的处理方法(一)、《刑法》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私家车也是越来越多,同样造成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烈引发我们深刻的思考。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并且酒驾逃逸。那么对于酒驾以及酒驾逃逸我国交通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一、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定罪处罚的,然后就能知道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代社会,由于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也有一些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缺乏责任心。那么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交强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相关法条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车辆在运行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的重量进行运载,不然的话就会构成超载行为,这是属于我国法定的交通违章行为,就需要对驾驶者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具体来说,车辆超载如何处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车辆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