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都有哪些?《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六条【交强险、商业险和侵权责任人的赔偿次序】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交强险、商业险和侵权责任人赔偿次序的规定。基本原则是,按照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再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付,最后由侵权责任人赔偿的顺序处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在诉讼中同时起诉侵权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性质系合同义务,其中有许多免责条款,一旦符合免责情形,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保险公司才在赔偿范围内予以赔偿。当交强险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损失时,由于商业三者险对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另有约定外),请求权人可以优先选择由交强险赔偿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从而保证请求权人的最大利益。在保证交通事故的人生安全到基本的保护和赔付。我国的相关法律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说明和解释。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障机制,更是保护被害人的一种强有力的措施。所以说保险在交通事故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还希望您能小心驾驶。



·对方把我车撞了只修修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伤害,只负责出修理费。其他费用的法律没有依据,难以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实不需要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中对裁定文书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


·如何异地处理交通违章?
      当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如果不熟悉当地的道路,或者疏忽大意,可能会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在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章,就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不同地区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可能不同,如果我们在外地违章,应如何异地处理交通违章?1——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在异地开车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


·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有哪些?
      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有哪些? 由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拥有私家车已经不再是稀有的事情,现在几乎普通家庭都有自己的车。然而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交通状况也越来越差,也就难免不停的有交通新规则出台,来规范车辆的运行,下面就由来给您介绍一下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 交通新规则违...


·汽车划伤,补划痕险怎么办
       划痕险对于我们的家用车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避免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小剐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帮助我们更好的处理一些他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补划痕险和划痕险是不同的概念,补买划痕险是在没有产生划痕的前提下,那么补划痕险怎么办呢? 补划痕险怎么办: 划痕险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车上有划...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的...


·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不管是劳动者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要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劳动者办手续的时候,涉及到工作的交接问题。有人就在问了,要是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劳动法》第五十...


·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起诉应该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期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关于这个诉讼期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