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通过土地出让拿到建设用地后,要支付一定的用地成本,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各地国土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情况、居民年收入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税的标准。那么,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每年,下调至2-10元/平方米每年。其中,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为使税额幅度能客观反映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土地价格水平,我市依照各镇街(园区)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划分各镇街(园区)土地等级,将全市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滨海湾新区(填海区域)为一级,非工业税额标准10元/平方米每年,工业税额标准为5元/平方米每年;长安、南城、东城、塘厦、虎门、松山湖(生态园)、东莞港、滨海湾新区(除填海区域)为二级,分别为8元/平方米每年和4元/平方米每年。

二、东莞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怎样的?

1、差别化减免。对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8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B类纳税人,可给予50%—6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C类纳税人,可给予5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对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市发改委或市经信委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5、总额控制。对按综合排名减免的税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减免税额的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因土地划分范围调整而提高适用税额标准所增加的税额总量。

综上所述,东莞市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下调。最新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米2.5元到15元,总计分为5个等级。并且,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按照50%的标准征收。另外,东莞市对不同企业的优惠力度不同,实行差别化减免,有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政策,而有的却不能。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具体需要的文件:(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土地互换是否违法? 农村耕地互换违法吗;土地互换是不违法的,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互换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


·国土部征地补偿新标准
      国土部征地补偿新标准近些年来我国国土资源部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征收土地者的切身利益和更好地做好征地补偿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而且要求如果被征收的土地是农地,必须要将被征地补偿的安置费直接交给被征地者个人。我国国土资源部为了解决征地补偿要出台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土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意思是: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的放假直线上升,甚至在有些地区出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的放假直线上升,甚至在有些地区出现翻倍增长的情况,这种情形之下很多人根本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租房来解决基本的住宿问题,特别是收入水平比较低的人群,租房是最佳选择,而最近几年出现的租售同权进一步保障租房者的权益,那厦门最新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应修建在土地上面的房屋性质也是不一
      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应修建在土地上面的房屋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在我国需要区分一下民住房和商住房,民住房您都清楚这是我们比较常见的房屋,产权一般是70年,但商住房就不同了,产权往往只有40年或者50年。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商住房吗?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商住房...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什么? 1、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大城市可能每天都有拔地而起的各种各样的写字楼,这些写字楼正好也是体现出了如今商业化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非常的快速的。写字楼一般都是出租出去作为办公楼来使用的,所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可能也有很多人会比较好奇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广大租房民众的利益,但是一项政策的推广显然不能仅仅看到这些好处,租房同权可能会带来的弊端同样不少。 一、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 近日,住房...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伴随我国政策的开放,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灵活。特别是在农村土地资源富饶的地方,对土地进行出售,或者彼此之间交换土地进行使用的会时有发生,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公民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整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