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依法执行其财产,包括工资。相关法律知识——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发生发生“厦门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是可以向法院再次起诉的。我国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同时,我国婚姻法就有规定离异家庭的子女是要受双方共同抚养的,即使抚养权只在一个人手中,另一个人也要给孩子抚养费的,同时享有探视权。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们在家庭生活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呢?我们需要需找法律的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矛盾,更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遭遇家暴怎么办?如何最大限度...


·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
      不同的国家虽然都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确定法定婚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自然也是不一样的。那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一般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呢?要是申请结婚的男女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的话又有怎样的后果?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


·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就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就不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见,实践中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实践中,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进行离婚诉讼时,除...


·夫妻之间什么属于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


·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
      提到夫妻离婚就不得不说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即使是与现役军人离婚,也是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的,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对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也做了说明。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看看到底如何。 一、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 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律没有做...


·离婚后的财产再复婚属于谁
      离婚后的财产再复婚属于谁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后户口要跟着抚养权吗
      在生活中,如果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中的一系列事宜的时候,孩子肯定是双方最为关注的。当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有可能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到其他地方读书或者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问题是令很多人困惑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后户口要跟着抚养权吗?对于这一问题,您可以参照我们为您整理的...


·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如果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有同居配偶以及夫妻分居两年等法定情形的出现,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被判决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经调解夫妻双方和好,之后还能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第二次起诉时间的问题...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如果父母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剩下了子女的话,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当然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


·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社会当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是需要法律的严肃处理的,比如说通过受贿谋取利益,生活当中的一些评标专家,在收购别人的巨额贿赂以后,对一些具体的问题胡乱进行评判,影响了公民的使用和正确的判断,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评标专家受贿会...


·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最终都会做出离婚判决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理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离婚或不判决离婚的决定。那到底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