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个企业如果进行融资的话,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非常多的,比如说融资的渠道,以及融资时候,存在的风险和融资之后得到的利益相比较。当然,如果了解企业融资的特点,那么融资选择的时候会比较简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1、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2、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3、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二、其他
4、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5、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6、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7、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8、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企业融资,他是有固定的融资的方式的,比如说存在着贷款担保,还有就是委托贷款。我们在这里教各种融资的主要的特点都给您具体的介绍了一下。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一、确定拟投资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以及投资并购企业所涉产业 确定拟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主要在于确定是否属于我国的建交国,是否属于《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所列的目录国家。由于我国对于企业境外投资目前实行的是前置审批制,审批程序是否能顺利通过直接决...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大家之所以对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您之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关注,就是因为其实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是有专门的一部法规,因为法律首先要能够适应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如果要发生变更的话,我国虽然不会强制干预,但是必须要征询...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担保公司想要变更,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因此下面就让为您解答“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一、变更名称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书。包括申请变更具体事项,变更原因说明。 2...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如何申请退出公司法人申请书
      如何申请退出公司法人申请书 对于一个正规合法的企业来说,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无论如何都需要登记一个公司法人。不过公司法人是可以根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变更的,如果当事人退出公司法人的话,公司法人也必须进行变更,并且提交相应的申请书以后,才可以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那么,如何申请退出公司...


·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伙开公司的合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为了更好、更长远的发展往往会实行公司并购的策略,公司并购是一个大的变动,对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都有一些冲击。所以为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并购公司是有一定的管理办法的。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股东就是其中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很多企业都有股东作为企业的资金所有者,公司的发展重要决策除了公司董事长之外,还需要股东的参与表决,来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的顺利经营,那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