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虽然不像房屋买卖那么复杂,但这其中也是有不少地方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由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细节一:房东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细节二: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在收费问题上,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最好敬而远之。推荐租房人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大型房产中介,一直承诺“不成交不收费”,在给租房者找到合适的房屋之前,他们会完全免费地为租房人服务。
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
租赁交易中最易忽视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正规的物业交验,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其实不必要花费的水电费、煤气费、电器维修费等。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对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加以查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细节四:押金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在押金问题上,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也不能太大意,要是房屋没有选择好,就有可能导致租到比较贵,并且条件还不好的房屋。因此,一定要货比三家,多看看了解一下行情,同时也要清楚房屋租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
      房屋面积测绘也就是在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中,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绘算。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约定好房屋的面积,但是如果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进行房屋面积...


·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租赁的很多时候都是租赁的私房,但这也不排除租赁公房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是租赁的是公房的话,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租金的,那到底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家庭房产纠纷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过你可以以“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名义,向当地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这或许可行。家务纠纷,最好不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关于拆迁中的房产登记,有相应的规定,并不是你老妈一个人...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几年金坛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金坛在建工程的数量也不断增多。同时,不可避免的拆迁补偿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了解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金坛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按照合同的...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


·商品房权属登记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权属登记流程整个过程,从申请登记到发证,一般需要30天左右。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材料。商品房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共同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2.预登记。相关交易中心经过初审认为合格的,送房地产测绘部门配图,绘...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 一、做好购房预算 选择房屋的时候要量力而行,要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资产以及贷款额度进行合理的规划。 (1)考虑自己的还贷能力 在这里,购房者要重点考虑两个方面——首付和月供,首付比例越高,未来每个月需要还的月供就越少;反之,首付比例越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