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多少年和是不是共同财产是没有关系的,我国婚姻法对认定共同财产作出了规定,关键看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不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因为感情问题而选择离婚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双方对共同财产以及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时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当对以上内容产生争议时就会要法院进行审理才可以解决。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其实这里的流程都是不太一样的。现在购买商品房的人还是比较多的,那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一并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而在房租到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续租的话,那么租客就要搬走。不过有的情况下,租客不会搬走。那么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到了租售同权,租房人享有和买房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也一来可以缓解人们的买房热情,租房人的权利体系也得到了认可。那跟我们一起来了解租售同权地区试点城市有哪些以及租售同权到底有没有用吧...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我们相信您应该都听说过房改房,房改房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已购公房。很多人在购买了房改房之后却有了想把房改房变更为商品房的想法,但是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呢?国家对于房改房有什么特殊规定呢?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一般...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以及怎么过户
      如今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随后离婚之后的财产怎么办?怎么过户?已经成为很多人所注意的一个问题。但主要还是房产的过户问题,它是把属于别人的房屋转移到你的名字下,并且将房产证上面改写为你的名字,同时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其中也很多相关手续和问题需要注意,那么,下面让和我们一起分享有关离婚...


·若房子本身就是贷款购买的,那么此时是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的
      若房子本身就是贷款购买的,那么此时是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的,但日后可能因为客观情形发生改变,当事人又想将房屋再次抵押。那到底贷款买的房子还能抵押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的房子还能抵押吗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讲是生活当中的一件大事
      买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讲是生活当中的一件大事,在买房子的过程当中,为了保障自己能够成功的买到房子,卖房能够成功的把房子卖出去,双方都会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在这个合同签定的之后,只要是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这个合同对于双方来讲都是具有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双方必须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或...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最为购房者,您只有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才能尽可能避开这些纠纷,顺利的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那具体而言,买卖二手房的纠纷主要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二手房的纠纷包括哪些 (一)买卖...


·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会强拆吗?
      一、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会强拆吗?  对农村空心房拆迁时,补偿多少钱一平方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当地生活水平、房屋价格等因素确定,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不搬迁或者作出补偿决定后不搬迁的,就会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才标志着二手房交易结束。对于买方而言,完成了房子过户就拿到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也就发生了变化。我国经常会对过户政策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过户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一、二手房过户政策是什么?主要有以下...


·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处理婚前房产其实也就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分割的时候都想尽量的多分得一些。那么在处理婚前房产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