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网签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网签吗?

二手房买卖网签问题

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实行了二手房网签,要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必须要进行网签;如果所在地区没有实行二手房网签,就可以不进行网签。

二、二手房网签的优势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二房产网签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

3、二手房交易信息上网后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市场进行监控。

二手房网签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填写完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密码,操作人员进行提交。

3、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网上打印合同协议或声明。

4、合同提交后,可自行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1、公示公示满24小时才能买卖公示的信息

a房屋所有权证号

b产权证上注记的抵押信息

c房屋所在楼层.户形.建筑面积.总楼层等基本内容。

2、签约后及时核对合同(打印出来;一式四份;买卖双方个一份;公司一份;一份送建委备案)

3、资金监管制(房款)银行作为监管者——买方取得产权证,卖方取得办结单 ——银行才把房款支付给卖方

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确告诉您,有的地方二手房买卖已经实行了网签,那么如果网签的地区是必须要进行网签的,没有实行网签的,当然可以不进行网签,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二手房网签的注意事项。


·一、租赁期内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期内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自住房属于商品房的原因 购房行为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当前社会城市中的房屋还比较紧缺,而想要长期待在城市中的话拥有自身的房屋会好很多,方便许多。想要购买房屋的话,房屋属性就是我们需要求分清楚的概念,很多人都不知道自住型房屋是怎样的,会提出自住型商品房...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


·二手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二手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所谓是房价年年涨工资倒很有跌的可能。买房给年轻人的压力是很大,所以您一般情况都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怎么贷款划算呢,我们在下文解答。 买房子...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房产吗
      农村中的房产自然都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面的,往往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然而此时宅基地仍旧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践中会对农村中的房产进行继承,但却不可以继承土地。不过话说回来,一般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房产继...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吗
      夫妻离婚在生活当中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基本上是您都知道的法律常识。但是,您有些时候比较注重的会是对夫妻共有财产当中的现金或者是银行卡上的财产进行分割。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吗? 一、在我国夫...


·婚姻法中离婚房子孩子如何分配?
      家庭矛盾是当今面临较多的一种矛盾,如果发展激烈,最后必将导致婚姻破裂,家庭分散。然而,离婚后房子应该归谁,孩子应该交由谁抚养,这类问题是离婚案件中主要的争执问题。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婚姻法中离婚房子孩子如何分配这一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一、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3是怎样的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