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是婚内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情况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我们搜集整理的婚后买房的规定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对婚后买房的相关认定已经有所了解。在法律上,为了避免出现因离婚而导致的经济分配问题,所以对离婚时对房产的界定非常严格。建议对相关法律规加强学习,做到充分了解,遇到难以理解的问题时,建议咨询律师。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


·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增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分割房屋,那么,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生活中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怎么办,未取得房产证怎么分割房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1、房屋地址准确 婚姻财产约定中对于房...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关规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该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 权都归国家。而目前按照的公有住房,可以按照房改的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另一类则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1、可出售公有住房...


·虽然在很多城市的房屋限购令已经开始松绑,然而对于大城市,特大
      虽然在很多城市的房屋限购令已经开始松绑,然而对于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房价还是让很多人可望不可即的。贷款买房是很多人的选择,那么一般来说购买房子怎么贷款比较好呢?此时法律中规定的贷款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怎么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失了诉讼的权利,近年来房产争议纠纷越来越多,连带着房产合同的违约诉讼也不断增加,那么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险相对于新房来讲还要高一些,因此,提前了解买卖二手房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助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


·房龄超过20年,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贷款,银行对与二手贷款一般是要求房龄加贷款年限小于45年。一般住房贷款对于面积没有严格要求,但对于房产年限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住房使用年限应当在15年以内,贷款的金额一般为房产评估额的50%至80%不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人都希望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付全款,这些买房的,我们现在生活压力很大,每个人手里都没有这么多的积蓄,那么在买房当中贷款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办理房产的抵押贷款。那么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需要去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土地的开发建设,建造更多的住房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当然建设工程并不只是有关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还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其中的任何一项都是十分的重要的,关系到民生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果建造的工程不符合...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