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网络诈骗是近年来一种常见的新型犯罪方式,主要的特点是隐蔽性,诈骗对象特殊性,灵活性等,作为一种相对于以往刑事犯罪更加新颖的犯罪形式,往往让人防不胜防,所有有很多人都经历过网络诈骗,我们今天以广东省为例子,一起通过法律知识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来看看广东省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诈骗罪的数额规定作出了相关的通知。通知中区分了不同的地区,将诈骗罪的数额作了不一样的规定,其中数额较大其实就是立案标准的界限,具体如下:1、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6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00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0000元以上则为数额特别巨大。2、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4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60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00000元以上则为数额特别巨大。3、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诈骗刑事案件,分为了两种情况:(1)诈骗地点能够查明的,按照盗窃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2)诈骗地点无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下称《解释》)已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研究,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诈骗刑事案件,诈骗地点能够查明的,按照诈骗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诈骗地点无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4月25日所以,广东省对于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不仅仅要遵守国家《刑法》等法律对诈骗罪的规定,也需要因地制宜,通过广东省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自己的界定,一般而言,网络诈骗罪需要满足最低的诈骗标准,也就是数额要大于两千,这个数字是网络诈骗罪最低的要求,其次,广东省在其他方面也有着特殊的规定。



·限制减刑的三大类犯罪有哪些
      一、限制减刑的三大类犯罪有哪些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 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


·刑诉法提起公诉的规定有哪些?
      提起公诉,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的行为。公诉与公民个人起诉不同,刑诉法提起公诉的规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特殊的权利,也就是常说的公权。那么,刑诉法提起公诉具体由哪些相关规定?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一、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情节的,构成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


·诈骗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专业的律师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律师进行辩护也是有一定的辩护技巧,那么诈骗罪辩护律师应该如何来辩护呢?换言之,诈骗罪的辩护技巧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


·无主物偷盗是否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是我国最常发生的犯罪,对于一般情况的盗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边缘性案件。例如无主物偷盗、盗窃他人的遗忘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刑法学理论都有过争论,目前已经形成了公认的通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偷盗无主物不构成盗窃罪盗...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司法实践中,因涉嫌犯罪而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我国刑事诉讼中特别设计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加以解决,如果没有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而一则著作权侵权案例则引发了我们对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财产权被侵...


·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大量交通案件接踵而来。其中颇为受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而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


·最新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诈骗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是刑法打击的对象,进行诈骗行为的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关于诈骗犯罪做出相关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一、刑法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