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无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2、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如果是第一次申请工伤认定不成功的话,员工本人还有救济的途径,因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最终复议的结果仍然跟第一次认定的结论是相同的,那说明公司根本不需要对员工此次所谓的工伤承担任何的责任的,员工自己需要对这种意外状况带来的各种损失承担后果。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免不了因为各种原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这其中就是因为很多劳动者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其实当我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应当签订有效的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各种利益。那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


·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员工打架管理规定应怎么写?
      员工打架管理规定应怎么写?一.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不计理由或原因,未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入院治疗的当事双方各记三次大过,罚款1000 元,作开除处理;对于先动手者记三个大过,罚款 1500元作开除处理 ; 二.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不计理由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入院治疗的当事双方各...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装修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装修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装修工程补充协议即是对原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如若原来合同中的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应以补充协议为准。除非合同中写明不得改换的才不具有法律效应。由此可见装修工程补充协议的重要性不亚于原合同。下面我们给您带来一个装修工程补充协议范本。 装修工程补充协议...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 1、用人单位是没有资格代替职工和当事人索要误工费的。 2、权力代位: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


·一、受害人没有工作如何要求误工费?
      一、受害人没有工作如何要求误工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也是属于合法的。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2、如果因为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


·追讨工资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追讨工资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诉讼时效是可以进行中断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