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工程项目并不是建成竣工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为一个工程项目规模是很大的,质量不合格的话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竣工之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工程质量把控检测之后才能使用。那么,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把控措施
1、 对报验分项实行逐级报验制度,由班组报项目部,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时,必须告知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共同验收。为提高验收效率,在报监理、工程部验收前,项目部应严格把关,杜绝把监理、工程部作为质检员使用。在监理、工程部验收过程中,对于检查项目有3处及以上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监理、工程部有权停止验收,责令项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验。对于三次报验不合格者,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三次以后每验收一次,惩罚1000元。2、 项目部必须设立项目质量负责人,以便监理、工程部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做好过程控制,杜绝验收时质量问题出现,争取验收一次通过。3、 对于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由项目部报监理,监理签字后报甲方工程部,工程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如无甲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未签字而浇筑混凝土的项目部罚款5000元,未经监理和甲方同意,罚款10000元。浇筑前除各项验收必须合格,还有检查安全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禁止混凝土施工。4、 监理、工程部对于每次验收检查记录整理归类,每周对各项目部进行评比打分,第一名奖励,最后一名处罚,每次500元。5、 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综合评比,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每次奖励和处罚为2000元。6、 每个单项工程施工时,由工程部组织方案审查和验收标准,参加人员为工程部全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会议中,各相关人员对交底内容和验收标准必须签字认可,以楼栋项目部为单位。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窝工现象;每个分项施工前,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全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部相关工程师进行监督、旁听。8、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和监理做好旁站,工程部安排主管工程师值班旁站,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如夜间施工,甲方分管领导轮流值班。9、 对于现场管理人员不足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三人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公司安排两名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巡检、旁站等监理工作。10、 工程部各工程师进行分工,责任明确到人,主管工程师负责所辖楼号的质量、进度、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两栋楼,负,由工程部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做得好的项目部进行奖励。11、 工程部工程师每周形成周记,由工程师报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上报。12、 分管工程师负责所负责楼栋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与监理、及相关单位对接及后期水电气配套施工队的对接,负责楼栋的质量验收、方案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后期分包队伍与主体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楼栋付款工程量的确认。您从以上措施中就可以看出来工程质量把控是很严格的,要通过层层检测,每一项检测都是极其严谨而且涉及到许多的相关人员,所以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就应该做好质量保证措施,以免影响后期。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标志,劳动者除了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外,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目前也不是我国劳动法律中的一个正式名词。所谓的“代通 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 深圳将该...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工程中受到伤害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成功,受伤劳动者就可以得到一笔赔偿用于治疗。通常,工伤认定的流程比较复杂、严谨。那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


·一、劳动关系确认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一、劳动关系确认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这里写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


·一、按照规定劳动监察程序是什么?
      一、按照规定劳动监察程序是什么?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春节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1、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2、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如果加...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应的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会获得一次性补助金,那关于赔偿,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我们来了...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不购买社保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无效合同
      不购买社保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无效合同,只要您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是因为你在其他单位已经购买了,或者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你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而导致的,那么单位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并不是你自己的原...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