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被定寻衅滋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酒后砸车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失金额达5000元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内容:寻衅滋事法律解释

2、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3、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4、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5、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有所区别。酒后砸车,如果情节不严重,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造成了5000以上的损失,那么就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您对次问题还有其他想要咨询,可以咨询本站律师进行针对性解答。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的人数是非常多,使得很多驾校都招收了很多学员,当然,教练都希望学员可以很快的学会开车,但是实际并不是怎样。有的学员在学车时出现撞车了,那么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学车时撞车...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


·交通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怎么办?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当前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交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时就应该专心开车,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的话一定要及时处理。那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条件 (一)一般条...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标准: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B...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


·七级伤残交强险赔偿金是多少
       在我们生活中及工作,往往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当然这里边也包括伤残,死亡的。这是可悲的也是可怜的,那么如果发现了七级伤残交强险赔偿金又是多少呢,只要有较强险,那么就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金,发生事故了也就只能用金钱来弥补了。下面我们为需要的朋友带了七级伤残交强险赔偿金是多少。 ...


·违停怎么处罚2023 如何处罚违章停车
      机动车如果需要停车的话,则必须要到规定的地方停车才行,城市道路是不允许随便停车,不然就会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然后对驾驶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那一般违停怎么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