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打架斗殴的行为如情节严重者,如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给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等,是属于犯罪行为,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的处罚。那么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两人斗殴属于刑事犯罪的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给您普及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在生活中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共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轻伤
两人基于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发展为打架,如果仅导致轻伤不构成犯罪。打架属于两者之间相互斗殴行为,侵害的是个人法益,并非聚众斗殴所指的社会法益,因此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聚众斗殴。另外,个人法益允许行为人自身在法定的范围内作出承诺,两人斗殴及时在事前未明确作出表示,法律上也默认为两者之间有被害人承诺的作出。1.1、《刑法》第292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造成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表明对聚众斗殴造成轻伤的并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只是按聚众斗殴罪论处,而聚众斗殴是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并非对个人法益的犯罪。1.2、一般来说,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联系被害人承诺的条件展开分析,就能说明相互斗殴并不违法。具体理由如下:第一,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承诺范围)。被害人对轻伤害具有承诺的权限。所以,相互斗殴致人轻伤的,符合此条件。第二,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承诺能力)。可以肯定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相互斗殴的双方都具有这种能力。第三,承诺者不仅承诺行为,而且承诺行为的结果(承诺对象)。在相互斗殴中,既然明知与他人斗殴的行为可能导致自己身受轻伤,仍然与他人斗殴,就意味着双方都承诺了斗殴行为与斗殴结果。第四,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
二、重伤甚至死亡
打架斗殴,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2.1、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2、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2.3、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总体来说如果两人斗殴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当事人轻伤及轻伤以下,则可不以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两人斗殴造成当事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具体的量刑标准还应以具体案件的细节来判定,您可以向本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提问。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保释其实就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实施的时候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其实取保候审也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有绝大多数的人对于取保候审的了解是非常模糊的,取保候审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申请的。甚至我们身边有朋友咨询过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


·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
      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准备有什么不同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认定有罪了?
      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认定有罪了?刑事案件立案了不是就认定有罪了,立案侦查就是刑事案件。但是最后的认定环节的话,肯定要由法院来进行定罪量刑。《刑诉法》规定: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诈骗二千万要怎样量刑
      诈骗二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2023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其实包括了很多的罪名,常见的就有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然而在无法认定为特殊诈骗罪的时候,往往都是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那么我国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


·抢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抢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是会实施一定的暴力,但此时的暴力程度显然是没有抢劫的暴力程度大,同时具体暴力行为的作用对象也不是被害人而是被抢的财物。从这些方面看,也就知道抢夺量刑标准是要比抢劫轻一些的。那究竟抢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夺量刑标准是怎...


·绑架罪即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即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量刑标准一般是在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如果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么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存在轻微伤害量刑标准的问题。而此时构成犯罪最低要求造成了轻伤的损害,那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怎么处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轻微...


·诈骗罪不予提起批捕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诈骗罪不予提起批捕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是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等。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吗?以后还能查到吗?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吗?以后还能查到吗?近年来,媒体上时常会有未成年人的犯罪的报道。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年少无知、自律不强、易冲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使其在服刑期满后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不受歧视,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