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
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如果原告起诉离婚之后撤诉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够进行再次的起诉,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理由,那么,在六个月之内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父母怎样支付抚养费,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支持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实践中,父母怎样支付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怎样支付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有效的,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公平的就有效。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


·婚姻关系的维护需要很多的方面
      婚姻关系的维护需要很多的方面,两个人在婚姻关系中,学会包容和理解。近几年来,离婚问题成为时下很火的词语,中年人也不如到离婚的潮流中。争抚养权法官会问什么问题,法院一般会问围绕离婚当事人有关抚养能力和条件的问题,更有利于孩子为了生活的问题。今天跟我们学习一下。 争抚养权法官会问什...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戴鹏是什么?
      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但是在结婚之后要承担家庭的责任,导致两个人的激情慢慢变淡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有时候也会处理无效婚姻方面的问题,那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戴鹏是什么?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可撤销的婚姻程序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有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


·分居之后的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


·2023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益,造成伤害的,国家应当予以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本人的标准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误工等赔偿,误工费最高可以达到上年平均工资的5倍。一、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