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经济犯罪的本质都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给公民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而且有些性质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生活中有些民众对于经济犯罪的这个概念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所以才会产生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的这样一种疑问.

一、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定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各不相同,要看具体涉嫌构成什罪.

比如: 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经济犯罪的罪名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2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计划书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十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5、真实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照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照片。

7、提供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依据。

8、尽可能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结论。

9、本罪起点:

(1)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二)保险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相关凭证。

6、保险事故调查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

十三)逃税案

1、书面报案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伪造、变造、隐匿的帐册、记帐凭证、票据、假产品入库单等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偷逃税款的数额。

6、本罪起点: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

十四)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受贿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受贿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7、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

十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存款凭证、记帐凭证、宣传单、广告、说明书等书证。

3、存款人已取得的资金凭证、尚未取得应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4、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去向。

5、本罪起点: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您应该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了解一下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经济犯罪的罪名,可以说经济犯罪的罪名包括十几种,这些不同的罪名的立案标准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假如说普通的诈骗罪达到3000元的话就可以立案了,如果是非法集资这种经济犯罪的话,立案标准就相对高一些。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法院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


·新颁布的新刑诉法71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顾名思义,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规定的法律。二零一六年我国出台了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对旧的刑事诉讼法之间的一些不准确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部分的修订和整改。今天,为了帮助您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我们就来学习一下二零一六年新颁布的新刑诉法71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六章 强...


·青伤害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青伤害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轻伤量刑标准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故意伤害,除了对人体的重伤害...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在判定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很谨慎的处理,而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都会选择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维权,但是对于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来说这个时候是可以选择法律援助的。但是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在刑诉法...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在我国也是属于高发的犯罪之一,一旦经过认定构成强奸犯罪的话,那么除了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做出赔偿外,此时还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


·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


·量刑3到5年会判缓刑吗
      不可能。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我国刑...


·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能在网上公开吗
      对于未成年人来讲,我国是给予了很多方面的保护的,即使未成年人犯罪,那么也是不能适用死刑,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于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来讲,这个能在网上公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能在网上公开吗 按照最新的规定,今后在“中国裁判文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