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 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打架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可以在多种情况下构成刑事案件,列举几种:


1、打架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无事生非殴打打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3、聚焦多人打架斗殴的构成聚众斗殴罪。


打架斗殴等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时,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拘留该民事主体,由于此类公民并没有实施确切的犯罪行为,故而子期限届满之后就会恢复自由,对于无故延长拘留期限的行为,相关公职人员会受到处罚。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根据《居民身百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度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
      印象制品是您比较熟悉的,在电子产品发展之前,很多音像制品都是您热衷购买的,但是总有一些不法之徒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保障正常的文化环境,法律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多久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具体的法律规定。 ...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而从主观上来看,此时要求行为人是过失构成犯罪,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则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了。但是在客观上面,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而在民事诉讼中存续虚假诉讼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虚假诉讼罪。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犯罪主体的,那么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犯...


·罪犯在服刑期间怎么减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那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当初判决的刑期要低一些的。但现实中,却有很多罪犯并不知道服刑期间怎么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罪犯在服刑期间怎么减刑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


·绑架杀害人质属于什么罪
      绑架杀害人质属于什么罪 一、绑架杀害人质属于什么罪? 绑架杀害人质属于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


·醉驾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醉驾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


·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缓刑后五年又犯算累犯吗
      被判处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所以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释放后,再次犯罪的,并不认定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行贿罪辨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辨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1、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人办事现象都涵盖了进去,比如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审批项目的程序过慢,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了加快审批进程,去找关系送钱,这也被纳入不正当利益范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